“夏哥,你就不怕恺撒提着刀来砍你吗?”
路明非小声问。
就在他们大声谈笑的时候。
食堂角落,光线死角里坐着五个人。
他们穿着黑色的校服,低着头对付盘子里的牛排。
领头的寸头男代号猎犬。
A级一名,B级四名。
五人全都是执行过无数任务,在死人堆里滚过的杀胚。
猎犬盯着夏天离开的大门方向,手指在桌面上敲出节奏。
“头儿,这小子拿了一千万啊...咱们什么时候动手?”
左边的手下压低嗓音,刀叉把盘子划得吱吱作响。
“急什么。”猎犬冷哼一声,把一块带血的牛肉塞进嘴里。
“家族要的是他手里的龙王,先让他嚣张一会。”
......
回到诺顿馆。
芬格尔躺在沙发上,嘴里叼着一根牙签,打了个响亮的饱嗝。
“我说路二哥,你跟青铜与火之王到底怎么混到一起的?”
路明非抓着头发,满脸崩溃,“我和老唐就是打星际认识的网友,没事儿会视频聊聊天。结果在三峡看到和夏哥打架的是老唐,我当时差一点吓尿好吗!”
老唐盘腿坐在地毯上,他现在脑子里像塞了两个不同系统的硬盘,人类老唐的记忆和诺顿的记忆混杂在一起,搞得他总觉得脑瓜子嗡嗡响。
“其实我也刚理清头绪。”老唐叹了口气。
路明非和芬格尔立刻竖起耳朵,连手里的动作都停了。
“我的记忆告诉我,我曾经和弟弟当年在三峡底下睡大觉。”老唐指了指还在啃猪肘子的康斯坦丁,“后来我提前醒了,也不知道去干什么。”
老唐越说越来气,手里的魔方发出咔咔的断裂声。
“接着说。”芬格尔眼睛冒光,赶紧追问。
“我跑去美国当了个赏金猎人,过着吃了上顿饿下顿的日子。”
老唐一巴掌拍在大腿上,表情极为憋屈。
“直到前些天,有人花大价钱雇我去卡塞尔的冰窖偷东西。现在想想,那完全就是一场安排好的死局!有人故意把我引过去,用弟弟的气息刺激我觉醒!”
“卧槽!”芬格尔瞪大眼睛,直接从沙发上弹了起来,大腿拍得啪啪响。
“这肯定是昂热那个老狐狸干的!把龙王当狗遛,这老头心黑透了!连我这种老油条都自愧不如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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