领主的税吏抓走,卖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。想有什么用?不想,至少不疼。想了,疼。
“能想。”老赵的声音从角落里传过来,沙哑的、疲惫的、但很坚定的。“七岁能想。七十岁也能想。想不想得通,是另一回事。但你不能不想。不想,你就真的是奴隶了。”
那个年轻人的眼睛亮了起来。他看着沈安澜,嘴唇在发抖。“你能教我写我的名字吗?”
“能。”
“我叫阿朗。十八岁。机械学徒。不,不是学徒。是奴隶。”
沈安澜蹲下来,在地上写了两个字。“阿朗。阿是‘阝’加‘可’。朗是‘良’加‘月’。月亮很亮的时候,就是朗。”
阿朗看着地上的那两个字,看着那些他从来没见过、但忽然觉得它们就应该是那个样子的笔画,眼泪从眼眶里涌了出来。他拼命地眨眼,想把眼泪挤回去,但眼泪不听话,顺着脸颊往下淌,滴在地上,滴在那个“朗”字上。
“我爹说,我出生那天晚上月亮很亮。月亮亮得连星星都看不见了。所以他给我起名叫阿朗。朗。月亮很亮。”
“你爹识字吗?”
“不识字。他知道这个名字的意思。但不知道怎么写。”
阿朗伸出手,用手指在地上描那个“朗”字。他的手指在发抖,笔画歪歪扭扭的,有些笔画描了又擦、擦了又描,地上被他画得乱七八糟。但他不放弃。他一遍又一遍地描,一遍又一遍地写,写到手指磨出了血,写到血滴在地上和眼泪混在一起。
“阿朗。”他念着自己的名字。“阿朗。我是阿朗。我不是奴隶。我是阿朗。”
那天晚上,沈安澜在矿场的工棚里上了七堂课。不是一次上一堂,是一对一地、每个人从自己的名字开始。老赵写“赵铁生”,阿朗写“阿朗”,脸上有疤的中年人写“石根生”,两个面目模糊的男人写“石头”“石柱”,那个女人写“小梅”。七个人,七个名字,七块木板,七截木炭,七双从来没有握过笔的手,在昏黄的油灯光下,一笔一划地,把自己的名字写在地上、写在木板上、写在竹片上、写在破布上、写在任何能留下痕迹的东西上。
沈安澜在每个人身边停留的时间差不多。她蹲下来,握着他们的手,带着他们的手指一笔一划地写。她的手很小,但很有力。那股力不是从肌肉里来的,是从骨头里来的。那是一种不属于七岁孩子的、不属于任何孩子的、只在那些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件事的人身上才会有的力。
陈望坐在工棚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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