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业第七天,马宁决定给自己做一顿好的。
这几天店里生意清淡,除了那天帮王大妈解决君子兰的问题赚了五百块,再也没有其他进账。他算了算口袋里的钱,扣除日常开销,还剩不到三百块。距离月底还清那六千块尾款的期限越来越近,说完全不焦虑是假的。
但马宁有个习惯——越是心烦的时候,越要做顿好吃的犒劳自己。前世当社畜的时候就是这样,加班到凌晨回家,哪怕只有一包泡面,也要加个鸡蛋和火腿肠,把仪式感拉满。现在有了自己的店,有了自己的厨房,更不能亏待自己的胃。
一大早,他就去菜市场买了一斤五花肉、两根萝卜、一把青蒜,还有八角、桂皮、香叶等香料。回到店里,他把五花肉洗净切块,冷水下锅焯去血水,然后起锅烧油,放入冰糖炒出糖色。五花肉下锅翻炒,每一块都裹上焦糖色的外衣,再加入葱姜蒜和香料爆香,倒入生抽和老抽调味,最后加水没过肉块,盖上锅盖小火慢炖。
红烧肉的香气很快就在店里弥漫开来,顺着门缝飘到外面的老街上。马宁搬了张小板凳坐在厨房门口,一边看着灶台上的砂锅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,一边翻看那本《丰都县志》。书里记载的那些灵异事件,有的荒诞不经,有的却透着几分真实,让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不断加深。
快到中午的时候,红烧肉已经炖得酥烂入味,汤汁收得浓稠发亮,每一块肉都晶莹剔透,肥而不腻。马宁盛了一碗米饭,夹了几块肉,又舀了一勺汤汁浇在饭上,正准备开吃,门口传来一阵脚步声。
他抬起头,看到三个人走进了店里。
为首的是一个五十来岁的中年男人,瘦高个,颧骨突出,下巴上留着一撮稀疏的山羊胡。他穿着一件灰扑扑的道袍,道袍上满是油渍和污渍,腰间挂着一串铜钱剑,走起路来叮当作响。头发乱糟糟地扎成一个髻,用一根木簪别住,整个人看起来邋遢而油腻。他身后跟着两个年轻的学徒,一个十五六岁,一个十七八岁,都穿着同样的道袍,低着头,眼神躲闪。
赵老道。
马宁一眼就认出了他。虽然只在昨天远远见过一面,但这个人的气质实在太有辨识度了——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傲慢和算计,让人想忘记都难。
“哟,正吃着呢?”赵老道走进店里,目光扫过柜台上的饭碗,嘴角露出一丝似笑非笑的弧度,“红烧肉?小日子过得不错嘛。”
马宁放下筷子,站起身:“赵道长,有什么事吗?”
赵老道没有回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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